本报记者 白 洁
“以前听说到法院打官司,没有一年半载不会有结果。没想到我这个案子一天就解决了,不用开庭,当场就可以拿到裁定书,还不用掏诉讼费。”近日,拿到乡宁县人民法院的司法确认裁定书后,郑先生由衷地说,“乡宁法院的办案速度真是太快了。”
郑先生与焦某原本是好朋友。2016年3月,焦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在郑先生处借款30万元,时间过去7年之久,焦某一直未归还借款,二人多次协商不成,郑先生无奈来到法院准备起诉。法院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建议他可以采取见效快、零成本的矛盾纠纷诉前多元化解机制予以解决。“矛盾纠纷诉前多元化解不需要缴纳诉讼费用,经人民调解员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在人民法院司法确认后具有强制执行力。”听了工作人员的介绍后,郑某当即同意并要求马上进行调解。
乡宁县人民法院将郑某的纠纷委派至昌宁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多元化解,并委派工作人员参与调解过程。经过法院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共同努力,郑先生与焦某就归还借款达成了调解意见。经双方申请,法院当天向郑某出具了司法确认裁定书。
终于,这场长达7年的纠纷,在诉前便得到了化解。乡宁县人民法院通过启动“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模式,为老百姓解决多元化纠纷开通了“绿色通道”,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第一时间”,既避免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减少了当事人诉讼累,赢得了当事人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