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临汾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加大教育和执法力度,确保市民依法出行、安全出行。
上图为直属二大队民警对未佩戴头盔骑行电动自行车的市民进行教育处罚。
右图为民警正在向市民宣传讲解交通安全知识。
本报记者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