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白洁
“这里埋葬着为抵抗日本侵略而牺牲的100多名八路军战士,他们大多都还是十几、二十几岁的年轻人,来自全国各地,为了革命事业,将自己留到了这里。之前陵园已经破败不堪了,经过修复,我们总算是对得住这些革命先烈了……”清明前夕,在古县北平镇贾寨村,党支部书记任晋宝在重新修葺一新的岳北军分区贾寨村革命烈士陵园,对前来回访红色遗址保护工作的检察干警说。
近年来,市人民检察院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推动英烈保护公益诉讼,办理了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发现英烈保护及红色遗址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8件,经审查立案3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8件,全部收到行政机关有效反馈,期满回复整改率为100%。
发挥职能 护佑红色文化
201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正式颁布施行。临汾是革命老区,境内拥有红军东征永和纪念馆、彭真故居、太岳军区司令部旧址等多处红色遗址,如何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护佑红色文化,是摆在全市检察系统面前的一道大题。
“通过充分发挥试点地区示范带头作用形成的可借鉴、可复制的办案经验,影响带动了全市英烈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有效扩大了英烈保护公益诉讼工作的办案影响力、社会知晓度和群众认可度。”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吴青峰告诉记者。2019年初,市检察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确定了以洪洞县检察院作为试点,探索英烈保护公益诉讼办案模式。
洪洞县检察院大胆实践,先行先试,对全县英烈设施进行摸底排查,寻找案源线索。2019年4月,摸排英烈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9件,经审查立案9件,就烈士墓、纪念碑、革命遗址保护范围划定等未履行监管职责行为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份,行政机关积极整改后全部回复,并以此为契机,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专项整治行动,源头性、长效性解决了全县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主动履职 发出检察建议
2019年,古县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位于古县北平镇贾寨村的岳北军分区驻地旧址、医院旧址等革命遗址,属于重要历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类的革命遗址,但因长期得不到有效保护,随时有倒塌灭失的风险,且当地新农村改造时已将其列入拆迁计划。
古县检察院迅速行动,多次实地走访,调查取证,与行政机关充分沟通协调、协商研判后,向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其对贾寨岳北军分区驻地旧址、医院旧址等革命遗址面临的可能损毁灭失的问题履行法定职责。该检察建议得到古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以此为切入点就全县革命遗址保护工作进行调研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决定实施贾寨村太岳区第一军分区旧址红色革命文物保护工程,建成后成为古县重要的革命传统教育基地。“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明介绍,对红色革命遗址的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需要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古县检察院以一份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推动了全县革命遗址类文物修缮保护项目的全面开展,对传承红色文化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具有重要的意义。
协同共治 构建长效机制
“以最少的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的社会效果。”市检察院以省检察院开展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专项活动为抓手,积极与退役军人事务机构沟通联络、协同联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烈士纪念设施专项调查摸底活动,并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对全市烈士纪念设施的汇总统计工作。2020年7月2日,市检察院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召开英烈保护合作交流座谈会,并会签了《关于英雄烈士保护、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的合作意见》,建立了联席会议机制、信息共享和重大案件通报机制、案件线索移送机制、调查取证配合机制、司法救助机制和支持起诉工作机制。
2020年,隰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位于环珠村的9名烈士设施保护方面存在严重问题,随时有毁损风险。隰县检察院立案后调取相关材料,并向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收到检察建议后,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度重视,立即派专人进行实地核查,对检察建议中提出的问题及时向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汇报,县政府拨出专款134000元,征用土地1.5亩,对9名烈士墓进行整体迁移重建,仅用50天即全部完成迁址工作。
“检察公益诉讼护佑红色文化意义重大。通过开展检察公益诉讼,不仅检察干警自身深受教育,而且促使理想信念更加坚定,护佑公平正义的初心更加坚定。”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红彬说,“检察机关发挥检察职能作用,高举‘检察公益’之盾,护佑红色文化,促进在全社会形成崇尚英雄、捍卫英雄、学习英雄、尊重英雄、关爱英雄的局面,进而激发了全民实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信心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