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白 洁
文明出行,不仅是个人素质的体现,更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关乎每一个人的生命安全,关系到家庭的幸福美满,也影响着城市的形象与发展。文明出行,每一步都展现社会的进步;安全常伴,每一刻都感受生活的安宁。
全市“最初中国·文明临汾”十大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议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积极响应,全力开展“文明出行 安全常伴”专项行动,全力以赴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城市文明形象,为市民出行保驾护航。
精心谋划 统筹布局
为落实好全市“最初中国·文明临汾”十大专项行动工作,交警支队第一时间制定了“文明出行 安全常伴”十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各成员单位的意见建议。在充分吸纳各方智慧后,印发了专项行动任务清单,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确保行动能够有条不紊地推进。
在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方面,交警支队根据市政府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专班印发的《市区道路交通、市容市貌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临汾市中心城区二轮电动车、三(四)轮低速电动车及老年代步车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组织直属大队召开专题会议,精心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各直属大队迅速行动,在市区范围内对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展开严查严管严控整治行动。5月27日早7时,在市区鼓楼广场举行的专项整治行动启动仪式,彰显了交警部门整治交通秩序的坚定决心。
严格执法 优化组织
文明出行,是城市文明的重要体现。每一次交通违法行为都可能成为事故的导火索,威胁着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只有每个人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才能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行动中,交警部门重点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工程运输车闯禁令、乘坐人未系安全带、酒醉驾、逆向行驶、无证驾驶、超载、遗洒飘散载运物、未悬挂号牌、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等违法行为。对于非机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头盔、逆向行驶、未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乘坐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未悬挂号牌、酒醉驾、闯红灯等行为也成为整治的重点。
在优化核心区域交通组织方面,交警支队也下足了功夫。进一步完善优化市区主干道交通信号灯“绿波”设置,在解放路、滨河路南延、鼓楼南大街、向阳西路、河汾路等5条主干道增设绿波速度提示牌,有效提升了道路通行效率。同时,在对鼓楼西大街彩虹桥下交通现状进行实地勘查的基础上,制定了交通组织优化方案,并增设了标志标牌、施划了交通标线,完成了西关区域交通组织精细化治理。
成效显著 持续发力
通过一系列有力举措,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的显著成果。5月17日至6月23日,各直属大队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3189起。其中机动车违法10113起,包括违停9267起、工程运输车闯禁令64起、乘坐人未系安全带587起、酒醉驾78起、逆向行驶21起、无证驾驶19起、超载5起、遗洒飘散载运物2起、未悬挂号牌8起、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1起、其他58起。非机动车违法13076起,涵盖未按规定佩戴头盔12156起、逆向行驶466起、未按规定车道行驶353起、违法载人21起、乘坐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36起、未悬挂号牌2起、酒醉驾2起、闯红灯17起、其他23起。
同时,各直属大队还积极开展了违法劝导工作,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9837起。其中,劝导纠正机动车违停9226起、不系安全带2起;非机动车方面,劝导纠正不戴安全头盔31084起、逆向行驶2008起、违法驶入高架桥快速路61起、违法载人522起、闯红灯1654起、不按规定车道行驶2219起、快递车辆违法行为10起、外卖配送车辆违法行为13起、非机动车未悬挂号牌1181起、越过停止线等候红灯1775起、老年代步车违法77起、喷涂严禁载人字样4起。
文明出行,如春风拂面,温暖且宜人;安全常伴,似警钟长鸣,警醒而安心。下一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持续加强交通秩序整顿,严格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摩托车飙车炸街、非法改装,未登记上牌的三(四)轮电动车违法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严格管控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三(四)轮电动车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驾乘人员不配戴安全头盔、压占斑马线或越线等候信号灯、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同时,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设施设置,对标识标牌、隔离护栏、标线、信号灯等道路交通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并解决标识标牌存在的隐患问题,确保市区内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设置科学、合理、标准、规范。支队将积极主动配合市文明办做好“最初中国·文明临汾”专班工作,认真完成专班交办的各类事项,一如既往地以严格执法和贴心服务,守护市民的出行安全,为打造文明临汾贡献交警力量,让文明之花在临汾道路上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