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能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创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新增固定执法取证设备名称及地点进行公示:
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乡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