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晓东:
你从2009年1月1日起,未履行任何手续无故旷工,且无法联络。现因你违反规章制度,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相关规定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经单位研究,报主管部门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同意,决定予以辞退。请你于2022年8月30日前到单位办理辞退手续,逾期单位将根据相关规定办理。
特此通知
临汾市土地综合事务中心
(原临汾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