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职责是什么?
答: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职责包括:(1)组织制定修订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与上市后安全性评价以及药物滥用监测的技术标准和规范。(2)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监测工作。(3)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上市后安全性评价工作。(4)指导地方相关监测与上市后安全性评价工作。组织开展相关监测与上市后安全性评价的方法研究、技术咨询和国际(地区)交流合作。(5)参与拟订、调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6)参与拟订、调整非处方药目录。(7)承办国家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30.发布《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的目的是什么?
答:《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是及时反馈有关药品新的、严重的安全隐患的技术通报,是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根据现有资料提供的客观信息反映。目的是提醒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注意被通报的药品品种的安全性隐患,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药提供参考。《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的发布将有利于提高医务工作者对药品不良反应的正确认识、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提高临床监护水平,避免一些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同时提醒被通报品种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加强其品种的追踪监测,不断深入研究、改进工艺、提高质量,更有效地保障人民用药安全。 (十)